为加强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,提高学校营养餐使用透明度,根据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。
一、成立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领导小组,由学校校长任组长,组员由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。
二、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,坚持“实际、实用、实效” 的原则。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三、设立学校营养改善信息公开及监督公开栏,做到“公布地点公众化、公布形式专栏化、公布内容通俗化、热点问题专项化”。
四、营养改善信息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,公开内容为:
(1)学校营养改善学生实名制信息及变动情况。
(2)食品的验收入库、发放情况。
(3)学校营养餐设备设施的购置、使用与损耗情况。
(4)教职工、家长反映的有关营养餐方面的热点问题。
五、在每年组织召开专项的代表大会,学校要向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们汇报本年度营养改善经费开支情况,倾听群众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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